“黄帝内经.灵枢-本病第二十五”笔记

作业:黄帝内经.灵枢-本病第二十五笔记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精一书院217雅5班  李 波

〖原文〗

病发而有余,本而标之,先治其本,后治其标;病发而不足,标而本之,先治其标,后治其本,谨详察间甚,以意调之,间者并行,甚为独行;先小大便不利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也

〖笔记〗标本治疗原则应根据虚实的不同而灵活运用。

1.邪气盛则实,如邪热乘肺灼伤津液,则邪热为本,津伤为标,治宜先治其本,清肺泄热。肺热清而津液未复者可再行生津,以治其标。,张景岳从疾病的传变解,注:“如病发之气有余,则必侮及他脏他气,而因本以传标,故必先治其本。”病发有余,如肝气郁结为有余,肝气有余则横逆乘土,肝强为本,牌虚为标,宜先治其本,泻肝气之有余,后治其标,补脾之虚。

2.正气不足为标,先病正气不足。如张景岳注病发之气不足,则必受他脏他气之侮,而因标以传本,敬必先治其标。

3.治本治标原则的运用,必须根据病的轻重浅深灵活应用。病轻浅的,可以标本兼顾,如原有正气不足,复感风塞,病又轻浅,可用补正逐邪之法,标本兼治。若病深重,治疗宜于专一。如正气不足,宣先扶正以治其标,邪气有余,又宜先祛邪以治其本,不可一味标本兼治


暂无回复

请在登录后发布评论